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根据《沈阳市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管理办法(暂行)》(沈科发〔2021〕20号)相关规定,市科技局将于11月1日起启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备案范围
未经过市科技局备案且符合备案条件的我市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实质性产学研联盟)。
二、备案条件
      1.联盟在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科技项目组织、科研经费使用、科技成果共享、科技人才引育等方面有完备的管理制度,且已经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3个月以上。
      2.联盟建设应符合我市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发展方向,且在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方面开展了实质性合作,取得良好成效。
      3.联盟应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集聚整合市内外创新资源,积极探索产学研深度融合新机制。
      4.联盟盟主单位必须是在沈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在本行业处于优势地位。
      5.联盟成员单位原则上不少于10家,可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组成,且沈阳本地注册法人单位不少于30%。
      三、备案流程
      (一)备案申请。市科技局在政务网上发布通知后,符合条件的联盟可自愿申请备案。申报单位(联盟盟主单位)在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网址:http://zp.kjj.shenyang.gov.cn)注册登录,在线申报。
      1.申报单位注册
      首次申报的单位需先注册,由单位管理人员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和备案,获取单位用户账号和密码;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不需另行注册。单位注册账号为本单位管理账号,主要用于单位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推荐上报,不能直接申报。
申报单位管理人员应在项目申报人填写备案申报书前,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年度科技统计调查信息等,并上传必要的附件材料,以免影响本单位具体申报事宜。
      2.项目申报人注册
      首次申报的申报人需先注册,选择所在单位并填写相关信息后,经单位管理人员审核通过即可使用该账号进行项目申报操作;已注册的申报人,继续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不需另行注册。
      3.申报备案信息
      (1)项目申报人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进入“产业技术联盟备案管理”模块进行在线填报,点击“填写申请按钮”进行申报。
      (2)项目申报人在申报书“附件信息”页面上传申报材料(盖章后扫描为pdf文件)。
申报材料包括:
(1)创新联盟成员共同签署的创新联盟协议文本(联盟成员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
(2)创新联盟组建必要性的说明;
(3)创新联盟章程 (联盟成员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
(4)创新联盟工作方案;
(5)全部创新联盟成员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备案科研诚信承诺书。
(二)形式审查与核查
      市科技局会同沈阳科技创新大联盟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核查,确定拟备案联盟名单,提交局办公会审议决定。
      (三)公示备案
      在市科技局政务网公示拟备案联盟名单,对公示无异议的备案为沈阳市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并纳入沈阳科技创新大联盟成员单位管理。
      四、有关要求
1.联盟备案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
2.形式审查核查及公示备案等工作将于12月10日17时前完成。
3.请自愿备案的联盟盟主单位按要求尽快完成备案申报工作。
联系人
业务咨询:
协同创新与成果处  李永成    电话:22740339
大联盟秘书处  李治   电话:13940110445
技术支持(系统操作及密码找回等):
电话:18900923879
附件:(点此下载)
1.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备案登记表
2.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备案科研诚信承诺书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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