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沈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关于开展沈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第十批)奖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已完成项目推荐、审查等程序,现将拟支持项目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支持项目名单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我局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其信息予以保护。
联系人:刘晓光 高宇强
电话:24011129 24011221
地址:沈阳市南关路118号
附件:沈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第十批)拟支持名单(点此下载)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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