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科技局关于公布科技创新平台2022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在提升科技创新平台整体效能、引领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上实现新突破,根据《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专项实施细则》和有关管理办法,市科技局对沈阳域内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对科技创新平台的技术创新能力、纵向课题承担、高端人才引育、本地企业服务、成果本地转化等情况进行了量化评价。按照“结果运用”原则,现将绩效评价结果优秀的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结果“良好”的各级重点实验室以及市级平台绩效评价等次(包括合格、不合格)公布如下:
      1.“机器人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等81个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2.“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等70个各级重点实验室、“沈阳市水下智能系统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等10个市级技术创新中心、“沈阳市新发突发传染病诊断及治疗医学研究中心”等13个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3.“沈阳市高端焊接电源装备关键技术重点实验室”等6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沈阳市钛镍金属加工技术创新中心”等38个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内分泌代谢疾病(中医)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39个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
      4.“沈阳市骨科手术机器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6个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5.“沈阳市民用航空发动机零部件技术创新中心”、“沈阳市围手术期药物技术创新中心”、“沈阳市元宇宙数字孪生技术创新中心”等3家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因未参加绩效评价取消平台资格。
希望全市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加大技术研究开发、成果本地转化、高端人才集聚、产业发展支撑和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力度,引领和支撑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2022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点此下载)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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