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知识产权局、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和高效益运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根据《辽宁省专利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辽宁省专利奖奖励委员会批准,现组织开展第三届辽宁省专利奖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授权的有效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权属明确、法律状态稳定;
(二)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设计独特,成功实现专利技术转化两年以上,且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技术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
(四)针对该专利有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五)申报人应当是已获授权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的专利权人、专利受让人或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实施人;
(六)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七)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及省专利奖;
(八)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九)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二、名额分配
具体名额分配见提名项目分配表(附件1)。
三、申报流程
(一)提名人向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下达通知,提出项目征集要求;
(二)申报单位按要求向具有提名资格的提名人提交申报材料;
(三)提名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及提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提名人向通过审核的申报单位提供网上申报平台登录账号和密码;
网上申报平台登录地址:https://zlj.lnipa.cn/#/login
(五)申报单位在网上申报平台填报专利项目信息;
(六)提名人在网上申报平台对申报项目信息再次进行审核,无误后予以提交;
(七)提名人在网上申报后,需另提供《辽宁省专利奖申报书》、附件合订册1份,以及上述材料电子扫描件(pdf版)1份。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及要求
1.《辽宁省专利奖申报书》(附件2、附件3)。纸质申报书内容要求必须与网上申报平台填报内容一致,如缺项或不一致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申报单位填写完毕后,提交至提名人,由提名人对申报书内容进行审核,并填写提名人推荐表。
2.附件。附件首页需设置目录页,项目申报辅助证明材料均可放入附件中,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授权文本(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项目应用证明(购销合同、许可备案、发票等)、专利权人同意申报声明、产品图片、项目应用照片、获奖证书等。
以上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1份。
3.提名项目汇总表(附件4)。按照发明和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分类汇总至一张表。
(二)电子版材料及要求
各提名人报送的电子版材料需整理成一个总文件夹,以“提名人+第三届辽宁省专利奖”命名,内含材料如下:
1.提名项目汇总表(附件4);
2.子文件夹“提名公示证明”,内含全部提名项目的所有公示证明(公示照片或网站截图等);
3.子文件夹“发明和实用新型”,将每个发明和实用新型类提名项目材料整理为一个PDF文档(小于50MB),以“序号+申报单位”命名,与提名项目汇总表序号一致;
4.子文件夹“外观设计”,将每个外观设计类提名项目材料整理为一个PDF文档(小于50MB),以“序号+申报单位”命名,与提名汇总表序号一致。
五、有关说明
1.纸质件及电子扫描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8日;
2.凡材料不符合报送要求或逾期提名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3.申报第三届辽宁省专利奖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中国专利奖。
六、联系方式
沈阳市知识产权局:024—24011161
大连市知识产权局:0411—84312999转1638
鞍山市知识产权局:0412—2206668
抚顺市知识产权局:024—57500566
本溪市知识产权局:024—96315转1501
丹东市知识产权局:0415—2802933
锦州市知识产权局:0416—3678121
营口市知识产权局:0417—2666521
阜新市知识产权局:0418—96315转2001
辽阳市知识产权局:0419—2981039
铁岭市知识产权局:024—74219119
朝阳市知识产权局:0421—2230059
盘锦市知识产权局:0427—2269053
葫芦岛市知识产权局:0429-96315转3811
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24—58065032
附件:1.提名项目分配表(点此下载)
2.辽宁省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3.辽宁省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4.提名项目汇总表
辽宁省专利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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